國函〔2026〕4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司法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辦:
你們關于對暫時入出內地的相關港澳游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并在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九市(具體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請示收悉?,F批復如下:
一、同意自即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九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目錄附后),對經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九市指定口岸暫時入出內地且僅限在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要根據上述調整,按職責分工推進落實相關 ……
